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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集团成立背后:整合全市港口资源引导民资股权

   2017-02-04   来源:澎湃新闻   

  1月26日,据江苏省南通市政府网站公布《市政府关于组建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同意依法组建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港集团”)。

  根据批复,南通港集团为国有全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66亿元人民币,其中南通市财政以货币出资5亿元,由南通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南通港集团服从南通市港口发展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南通市港口局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为市属一类企业。南通港集团依法组建后,主要从事港口建设项目的投资及资产管理。

  按批复所述,组建南通港集团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整合全市港口资源,推进港口一体化发展。一位航运界分析人士认为,南通港集团的批复建立,从一定程度反映了江苏省港口整合的思路,首先整合市一级的港口集团、整合产权简单一些的港口。

  根据南通港集团公司章程,除了南通市财政,南通港集团的出资方还包括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门市海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启东沿海开发有限公司、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南通港集团是继江苏省港口集团成立后,江苏省地方政府批复的首家港口集团。

  2016年12月6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加快江苏省交通运输发展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组建江苏省港口集团,深化沿江海港口一体化改革。这是继辽宁省、河北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之后,又一家沿海地区省政府提出组建省港口集团。

  “南通港集团成立的思路,基本是按照江苏省连云港集团模式,此前连云港市按照港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分离港口经营性与公益性资产,整合旗下经营性资产,形成以资产、资本为纽带,互利共赢的港口经营新主体,然后再由各地方政府别作为其出资人,实现各港区资源全面深入整合。 ”前述航运界分析人士说。

  批复也提到,南通港集团将以资本为纽带逐步整合全市相关公共港区、作业区、码头等港口岸线资源,统筹推进全市港口资源开发利用、港口企业优化重组工作,逐步形成港工贸一体化、港产城一体化的新格局,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港航龙头企业,为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化的江海组合强港,实现“一城一港一集团”的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资料显示,南通港口集团前身为南通港务局,2002年实行政企分开而组建。2005年,保华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投交通公司共同出资9.6亿人民币实行资产重组,成立中外合资大型港口企业——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有3个,分别是:南通国资委持股42.68%、保华集团持股45%、国投交通持股12.32%。

  有分析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称,而此次整合前,南通港存在县处级的港口经营不受南通港集团控制,如如皋港集团,洋口港等,这也是此次南通港集团成立的原因之一,引导民企、港企在港口集团层面的股权合理退出,在股东中尽量做到以地方国资委为主。

  南通港集团成立后,将逐步收购保华集团、国投交通的股份,引导港企、民企等在港口集团层面的股权合理退出。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徐剑华对此认为,南通港集团成立方向是对的,将县、市级港务局整合在一起,可以避免减少内部竞争消耗,但其也担心下一步在组建市一级港口集团后,组建省港口集团并不符合市场化趋势,对于效果,其认为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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