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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国3大港口近期危险货物作业政策调整

   2017-08-10   来源:维运网   

  天津港恢复8、9类危险品业务

  ①天津港自8月1日起,恢复8类(腐蚀品)、9类(杂类及海洋污染物)危险品作业,共计52个品名,仅限在天津中化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内进行开装箱业务,严防其他类别危险品入场。

  ② 出口:中化物流只能接受重柜落箱,运抵,没有内装及拆箱业务,没有仓储资质。

  ③ 进口:因目前中化物流不具备作为转栈危险品堆场的条件,故进口货物只能按照“提前报关,车船直取”的方式。

  ④ 实施时间:由于相关单位需要协商操作细节,实际恢复操作预计到8月中下旬。

  青岛港对危险货物实施管控

  ① 自2017年8月1日起,青岛港全面禁止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和第6.1类毒性物质进出口作业,仅开展第8、9类低风险危险货物作业。

  ② 实施时间:出口自8月4日17点起青岛危库暂停2~6类危险品入库,进口自8月31日起暂停2~6类危险品卸船。

  厦门湾港区禁止危险品作业,限制船舶进出

  2017年9月3日-9月5日,由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五个国家组成的“金砖五国”首脑会议将在厦门举行。

  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顺利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厦门市政府决定对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进入厦门湾港区水域内船舶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9月1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禁止进入厦门湾港区水域的船舶使用硫含量高于0.5%的燃油。

  二、除保障国计民生需要,自2017年8月20日0时起至8月26日24时止,禁止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以及载运包装类爆炸品、易燃气体和液体、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自反应物质、剧毒品、感染性和放射性物质船舶进出厦门湾港区水域;自2017年8月27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禁止在厦门湾港区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禁止载运除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之外的危险货物的船舶进出厦门湾港区水域。

  三、自2017年8月27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暂停思明区香山游艇码头游艇、帆船营运。

  四、自2017年9月1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暂停海上看金门客运航线营运。

  五、自2017年9月1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除涉及民生外,禁止客渡船夜航。

  六、自2017年8月27日0时至9月6日24时止,暂停无法实行实名制管理、无法实行源头安检或落地安检的客运航线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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