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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部门三措并举加快航运业转型升级

   2017-10-30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宁波市交通部门紧紧围绕港航物流服务中心建设,多举措做大做强本土航运业,推动全市航运业实现逆势上涨,转型升级,全力服务助推“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营运船舶总运力达到807.9万载重吨,首次突破800万吨大关,稳居全省第一,占全国沿海总运力的比重由2015年底的8.6%提高到目前的10.9%,突破一成。水运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万吨级以上营运船舶运力占总运力比重达到89.7%;船舶大型化趋势更加明显,货船平均吨位13877吨,同比上升2191吨,上升幅度达18.7%;企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升,有4家宁波企业跻身全国沿海船队规模前20强,1家进入集装箱船队规模前10强。

  第一,政策带动。一是政策落地。积极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航运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相继实施;老旧船舶拆解、内河船舶标准化改造补助资金的到位(累计争取国家补助3.38亿元,已发放2.99亿元)。二是各级重视。各地政府领导把扶持航运发展作为绿色经济来抓,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港航处力争县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镇海、北仑、大榭、象山、宁海、江北等地相继出台水运业优惠发展政策。三是走出去、引进来。联合香港投资推广署和港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举办“一带一路,共创新思路”活动,推动航企利用香港超级联系人平台走出去。目前,象山等地共有14家企业(37艘船舶、146万载重吨)参与国际航运。镇海区港航处主动引进华西村春泰航运等国内大型航运企业。

  第二,改革驱动。一是严格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港航规费制度改革。4月1日起全面停收船检费,内河航道通行费免收、船舶过闸费减半收取,累计全年可为航企减负近1000万元(不包括各地的税费优惠)。今年8月1日开始,引航费、拖轮费等港口收费改革全面实施;二是“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航企发展环境;三是实行航运分类分级管理改革,在宁海、象山完成了中小航运企业经营管理创新试点改革和委托管理船舶转型改革,推进了品牌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四是市港航局出台实施了《贯彻落实宁波交通大物流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助推企业降本增效。

  第三,服务推动。一是大力支持东海航运保险、宁波航交所等高端航运服务龙头企业发展。加大航运经济监测分析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平台监测企业数达到144家,其中,宁波航运经济指数(NSEI)于2015年7月正式发布以来,已越来越多被业内企业所应用,并作为宁波航交所“海上丝路”系列指数的一部分,被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一路一带”重点建设项目库。二是积极推动成立了宁波市中小航运企业联合会和宁波港航物流及无船承运人协会,为促进企业沟通交流,合作共赢和健康、有序发展搭建了优质的平台。三是坚持行业管理规范化、主动服务优质化,如在象山建立联合船检工作室、鄞州80后船检工作室,加强内河企业培育、货源组织、航线协调新辟等举措,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同时,结合“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服务港航企业专项行动,有效协调解决了该市航运发展的一些难题。四是高质量承办“中国航海日”高端论坛,进一步提升了宁波航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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