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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主管媒体:金融严监管升级 不留死角是大势所趋

   2017-11-27   来源:金融时报   

  近期金融领域热议的事件有两个,一是资管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二是网络小贷公司暂停批设。

  后者的主要导火索是近期正处于风口浪尖上的现金贷。由于部分网络小贷公司涉足现金贷业务进而演变为高利贷、部分P2P平台借道网络小贷规避监管以及网络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引入ABS放大资金杠杆、暴力催收等问题频发,11月21日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目前对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依然遵循以往机构监管为主的思路,相关牌照由各省金融办负责审批。但各省审批标准和监管标准参差不齐,使得网络小贷公司在各省的分布数量和发展状况不一。据统计,目前,广东、重庆、江苏三地的网络小贷公司数量最多,分别是43家、28家、21家。与传统小贷公司不同,网络小贷依托互联网实现了跨区域经营。显然,在省级金融办审批、监管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监管套利和跨区域风险在所难免。

  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地方政府要在此前提下,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积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处理地方金融风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认为,从网络小贷公司这类由地方金融办批设的持牌机构整治开始,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国家监管部门间的互动是必然趋势。

  凡涉及金融业务都要持牌经营,都要纳入监管,这是监管层此前多次强调的。既然要对所有金融业务进行牌照管理,那么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和准入标准,且准入标准和监管规则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以规范持牌机构的经营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央事权下地方金融管理步调与中央的统一性。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只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从严的前奏,下一步对于存量网络小贷公司的清理整顿不可避免。监管部门应针对持牌机构资金来源、息费定价、信息披露、宣传广告、贷后催收、风险管理等方面出台指引,引导其合规发展、审慎经营,牌照转让也应从严管理和细化规则。

  至于前者,其实,统一资管监管框架及标准的呼声由来已久。由于此前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部分资管业务存在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11月17日,“一行三会一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规模超过100万亿元的资管市场终于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指导意见》覆盖了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发起的全部资管产品(依据金融监管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分类型统一了监管标准,旨在消除监管套利、实施穿透式监管、消除多层嵌套等,充分体现了不留监管死角的强监管理念。

  近几年的资管热潮也与此前各部门监管目标不一致、重发展而非重监管的思路不无关系。此次《指导意见》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各部门联合发布的第一个监管政策,可以有效弥补此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监管漏洞。从这个角度来说,《指导意见》在金融监管整合和协调方面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其本身对资管业务产生的影响。以此为开端,我国将步入由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为主导、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全方位监管的新时代。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是继今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7月中旬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党中央再次就防范金融风险提出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为《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撰写的文章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压力下,风险点多面广,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特点。宏观层面是金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微观层面是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另外还有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的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

  周小川提到,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监管空白或缺陷“打擦边球”,套利行为严重。理财业务多层嵌套,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存在隐性刚性兑付,责权利扭曲。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快速发展,部分实业企业热衷投资金融业,通过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赚快钱。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乱批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少数金融“大鳄”与握有审批权监管权的“内鬼”合谋,火中取栗,实施利益输送,个别监管干部被监管对象俘获,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尚不到位。

  可以说,上述提法充分表明了监管层对金融风险的清醒认识和防范风险的决心。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近期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统一和网络小贷公司暂停批设,透露出的监管信号是非常明显的。如果说这是十九大后金融严监管升级的“第一枪”,那么可以预见,未来在整治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还会有更多监管措施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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