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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刘庆顺先生为公司总裁

   2017-12-01   来源:海事服务网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17年11月30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席酉民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耀黎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萱因出差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马全胜和孙彬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赵明奎(代行董事长职务)召集。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选举,董事梁永岑先生当选公司董事长、董事马全胜先生当选公司副董事长。

  卢伟先生和李全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梁永岑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梁永岑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增补董事梁永岑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刘庆顺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张凤路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刘庆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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