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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未经收件人同意 快件投快递柜,违规!

   2018-04-26   来源:南通网   

  对于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来说,收快递似乎成了一件难事,快递代收驿站和智能快递柜应运而生,人们再也不用为快递无人收件而苦恼,但新问题也接踵而来——快递员不愿送货上门了。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快递暂行条例》,新规从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快递公司、快递员的义务,快递员不能单方决定取件地点。

  消费者:有了快递柜,却有新烦恼

  昨日,家住市区万濠星城的黄先生致电热线反映,最近一周光取快件就付了3块钱。“现在无论家中是否有人,快递都直接送到了快递柜中,超出时间还收费。”随后,黄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这一周来的快递信息,无一例外,都是“凭取件码至快递柜取包裹”。

  遇到同样尴尬的还有市民张佳佳,“这种情况发生了好几次,快递员直接把快件扔在南通大学菜鸟驿站,过去拿一趟15分钟。”张女士说,收件地址写得很明确,自己付了10元快递费理应享受“门到门”的服务,然而现在都变了味,需要自己去取。“我们能体谅快递员的工作,但是把快递送到客户手中不是最基本的服务吗?”张女士觉得快递员不能单方面私自做主,是否送件上门亲自签收该由收件人说了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小区都配备了智能快递柜,常见的有“丰巢”“速易递”等,然而收费存放、物品无法当面核验、难以售后维权、特殊物品难以搬运……快递柜引发的问题挺多,令收件人苦恼。

  业内人士:服务待完善,市民须谅解

  对于一些收件人的抱怨,已从事3年快递工作的王涛表示有“苦衷”。在采访中,记者获悉,由于快递员是按派送件数计薪提成的,使用智能快递柜,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验收需要大量时间,没5到10分钟送不了一个件,还有分拣和装货在路上的时间。”小王表示,虽然直接将快件投放到快递柜中,已经成了大多数快递员“约定俗成”的习惯,但新规出台一定会严格执行。

  记者了解到,小王口中的新规,即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新规中第25条备受消费者关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对此,南通市顺丰速递公共事务部经理钱卫斌表示,《条例》将以往模糊的行为进行了清晰规范。以往经常出现快递员在没有与收件人联系沟通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快递柜的情况。按《条例》规定,是违规的。“未来公司会针对这一点加强管理。但现实是快递员投递压力非常大,也希望用户给予体谅。”

  同时,对于违规的处罚问题,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施海红回应,若出现不经用户同意将快递放至快递柜的情况,建议直接与企业协商解决,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40条,在严重侵犯用户利益的情况下会进行处罚,“以教育整改为主,督促快递业做好‘最后100米’的服务。”

  除此之外,《条例》还完善了快递服务规则,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专门规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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