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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剑指快递服务痛点 快递柜已难成“万金油”

   2018-05-03   来源:电商报   

  5月3日消息,在电商产业的带动下,快递行业虽然发展迅猛,但物流、配送上的种种问题依然引发不少争议。新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就意在对快递行业现存的部分问题动刀下药。

  5月1日起,《快递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这同时也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电商报》了解到,该条例针对快递员送货上门、推广智能快递柜、寄件实名制、隐私保护、寄件损坏赔偿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及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分析指出,这一规定强调了收件人个人选择的权利,快递员想要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须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倘若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则属于违反规定。

  事实上,因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在快递柜而引发纠纷的案例此前屡见不鲜。《扬子晚报》去年11月报道,南京一名快递员因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放在小区的智能快递柜中,与一位女客户发生纠纷,随后招致对方报复。对于为何将快件放在快递柜,该快递员解释,因为“双11”即将开始,快件数量太大,难以做到每一件都做到送货上门。

  而《条例》或许也将成为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的背书。据《中国消费者报》近日报道,因不满快递员不送货上门而直接将货物放到小区快递柜,申通快递和丰巢科技两家企业被湖南长沙一名消费者诉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不过就现阶段而言,《快递暂行条例》在基层仍存在“上行下不效”的尴尬。据《济南日报》报道,在《条例》实施首日,仍有很多快递员没有给客户电话通知,照旧将快件放在了代收点。部分快递员表示,因为没有被交代相应的要求,因此他们选择了惯常的做法。就此来看,《快递暂行条例》要改变目前快递行业现状,恐怕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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