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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送货上门”还是老大难

   2018-05-29   来源:信息时报   

   《快递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实施近一个月,其中规定的“快递员必须把货物送到约定地点”“对快递车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是否得到了落实?近日,记者走访后发现,多数快递员仍我行我素,他们在把快件放到驿站或快递柜之前,鲜有向收件人征求意见。而快递车统一编号和标识也难以得到落实。

 
  关键词:电话通知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走访:快递柜代收点成“默认”收货地址
 
  起初,可供选择的代收点或放快递柜,普遍获市民点赞,但如今似乎成了消费者的“默认”收货地址,快递极少再电话通知取件人。这不仅忽略了收件人的验视权,还经常产生由收件人买单的“逾期费”。
 
  《条例》施行后,连日来,记者向多位市民了解到,很多快递员依旧没有电话通知,照旧将快件放在了代收点或快递柜上。番禺光明北路映月翠庭小区内有两个快递柜,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快递员到小区后,直奔这两个快递柜,直接将快件塞进柜子里,除非快递柜满了或快件超大放不进快递柜内,才会电话通知。
 
  5月21日,记者从网上购买一件商品,5月23日到货由圆通快递派送。快递员派送时未电话通知,就直接把快件扔快递柜了,记者手机收到提货码短信。5月7日,记者网购商品,韵达快递派送时直接扔快递柜,不但无电话通知,连短信通知也没有。之后,记者在网购网站上查询到快递柜取件信息,并同时关注快递柜微信公众号后,才获取到提货码。
 
  痛点:快递员称送货上门“没得赚”
 
  5月22日下午,在番禺光明北路、海珠下渡路,多名快递员提出了多个实际操作层面的痛点:一是送货上门没得赚,二是挨个联系根本来不及派件,三是许多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不让快递车进小区。
 
  “发了短信就相当于通知到顾客。”快递员张先生表示,他也知道这个新规,但每个包裹都打电话通知一遍就太费时,一个电话需要多花1分钟左右,这样的话包裹根本投放不完。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负责五六个小区的快递投放,每天要送上百个快件,要是每个快件都要电话通知,每天打电话就要好几个小时了,这样快件根本送不完,同时打电话也是要钱的。
 
  此外,多名快递员表示,送一个快件的提成不多,虽然放在快递柜里要收几毛钱,但只要把总量做上去,怎么都比送货上门和电话通知赚钱。“高质量的服务需要与之匹配的报酬作支撑,我们总不能不赚钱呀?”
 
  关键词:快递车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走访:快递车统一标识并不理想
 
  除了《条例》规定,2017年实施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车身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上道路行驶。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统一车身标识的情况并不理想,更不用说,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了。记者发现,顺丰、京东、邮政EMS的快递用车大部分有统一车身标识,其他公司则执行较差,特别是在城郊以及城中村,大部分快递车都没有统一车身标识。
 
  “快递车统一车身标识,那个车用起来挺麻烦的,据说还要绑定驾驶证,我们都不愿意开那种车。”在番禺光明北路,一名快递小哥告诉记者。当记者问到“是否有考了驾驶证?”该快递小哥不语。
 
  痛点:快递三轮车仍在“裸奔”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快递三轮车仍在“裸奔”。目前,没有可参考的统一快递三轮车国家标准,只有行业标准,各地也只能等待标准出台后,配套落地政策。“两轮的电动车有国家标准,但两轮电动车在广州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上路行驶。严格来说,所有快递三轮车均不合法,没有法律支撑”。
 
  记者查询到,2014年,国家邮政局曾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但作为行业标准并不具强制性。2016年4月,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并征求意见。目前,这份首个针对快递三轮车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仍未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快递三轮车合法化,出台国家标准是前提。同时,邮政、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该作出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快递员骑电动三轮车是需要有D1驾驶证的,但广州停止对D1驾驶证的考试了,要考只能去外地考。”
 
  措施:邮管局正与交管部门研讨出台管理办法
 
  据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未按照快递暂行条例进行服务的情况,邮政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相应处理。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快递车辆统一管理,目前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正与广东省公安交管部门研讨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效仿学习北京的做法,对快递车辆实行统一的管理。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联合行业协会已于2016年底对北京市正规快递三轮车统一了车身标志,实现一车一码,一车一人对应管理。此外,所有注册登记的快递车辆都完成了投保。对于违法的邮政寄递人员,除依法处理外,还要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对违法人所属的邮政寄递单位进行责任追查。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邮政管理部门将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广州市快递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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