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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每年5.6亿元大力扶持港航产业

   2018-06-07   来源:中国水运报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修订并颁布了新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扩大了港航产业的资助范围,大幅提高了资助额度。港航业子项的资助对象包括驳船运输企业、海铁联运运营企业、国际班轮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水路运输企业、邮轮运营企业、水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码头,覆盖了港航产业的重点领域,年资助总额高达5.6亿元,并采取不设上限的资助模式,将充分激发优势企业的积极性。

 
  今年最新实施的《办法》新增了水上客运类资助项目水上客运类资助项目,包括邮轮运营及国内客运企业两项。《办法》新增了邮轮运营资助项目,对开展邮轮港口业务的码头公司按航次、邮轮旅客量按阶梯进行资助。为了大力推进深圳东进战略行动,对海上旅游专线给予政策补助,鼓励客运企业开辟新航线,增加深圳与其他城市水上客运往来。《办法》新增了对在深注册的水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码头,分别按新增的客运航次及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资助。
 
  同时,《办法》对相关资助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水水中转资助项目调整为在深圳港完成集装箱装卸量进行资助(外贸50元/标箱,内贸30元/标箱);将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综合评分排名考核指标调整为进出口重箱量及海铁联运箱量排名,扩大资助范围和资助总额;对水上运输企业新增综合评分考核标准,将载重吨排名及纳税总额排名纳入考核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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