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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吨烟花瞒报成"五金"混进码头!涉案公司被罚20万

   2018-07-18   来源:维运网   

   打着普通“五金”货物的旗号进入港口集装箱,没想到里面存放的竟是数吨烟花爆竹高危品,共计20吨。所幸及时发现,海关、公安及时联动清除隐患,虚惊一场。随后,为该批货物办理相关手续的物流公司被行政处罚20万元,但其对此不服认为有选择性执法等。

 
  7月12日下午,来自广东省直单位的30多位厅局级干部和80多位处级干部在广东省高院共同旁听了一场“民告官”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这是一宗不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罚款处罚案。
 
  案中,广州市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按约定为另一家公司代为办理承运货物的码头作业委托事务。2017年3月,一份集装箱作业单记载,委托单位为X公司,货物名称为五金,随后该作业单与货物被交付码头。
 
  同年4月,广州港务局接到码头报案,称上述集装箱内实际货物和申报货名不符,疑似烟花,后经调查果然是烟花(20多吨)。
 
  广州港务局据此于2017年9月,以X公司在进行港口作业委托时所委托的普通货物五金实为危险货物烟花,危险性高且数量大,违反了交通部规定为由,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
 
  X公司不服处罚起诉,广州海事法院一审认定该行政处罚合法,驳回了X公司的诉请。X公司随后上诉至广东省高院。
 
  庭审关注:没有开箱权?罚得太重了?
 
  X公司上诉后,在二审法庭上表示,对于集装箱中实际装载为何物,其没有开箱权,也没有合同义务去开箱,因而对集装箱中的货物实为烟花这一事实并不知情。另外,该公司称,在事发后,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因而,广州港务局对其作出20万元的顶格处罚过重。
 
  广州港务局回应称,X公司作为委托单位,有义务予以核实,即使不知道集装箱中装载何物,也应申报“不知为何物”,而不是盖章确认导致重大隐患。本案中,货物的危险性、X公司的过失都是作出处罚考虑的原因。
 
  至于上诉方提出处罚过重的问题,广州港务局的诉讼代理人、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庭上表示,把烟花报为五金,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是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鉴于其可能造成的巨大破坏性,顶格处罚20万元丝毫不为过。
 
  出庭应诉的广州港务局副局长法庭上表示,为了消除相关隐患,广州市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广州港公安局已拘捕货主3人,现该案已进入刑事诉讼阶段;广州市安监局和白云区政府根据本案线索对涉案的物流货场进行了停业整改;为了销毁这批烟花,广州公安机关出动了治安、消防等多警种100多人,历时三天才完成涉案烟花的转运、鉴定、销毁工作。
 
  此前不久,上海口岸也有一例“5集装箱烟花爆竹瞒报出口”案件,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的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出,瞒报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在于烟花爆竹本身的危害性以及瞒报烟花爆竹后导致各个环节产生危险性,更在于对行业发展、港口运营及国家形象方面的不利影响,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
 
  近年来因瞒报、漏报等问题引起的危险品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再次呼吁广大货主货代,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自律,杜绝危险品瞒报的再次发生,以共同确保人安、船安、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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