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蓝网新闻 » 详细页面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收藏 关闭

2019年IMO燃油消耗数据强制性收集开始啦你有什么好方法吗?

   2019-01-28   来源:海事服务网   

   根据2018年3月生效的IMO燃油消耗数据强制性收集报告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需要每个月提交燃油消耗的数据报告。目前这一规定已经实施,第一个燃油数据强制性收集报告期已经开始。

 
  根据MARPOL附则VI关于收集和报告船舶燃油消耗数据的规定,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需收集其使用的每种燃油的消耗数据及其他额外的指定数据,将数据汇总后,每个日历年向船旗国报告。船旗国根据数据向船舶发出合规声明,并将这些数据发送到IMO船舶燃料油消耗数据库。IMO向MEPC提交年度报告,总结收集的数据。
 
  IMO DCS的实施过程?
 
  早在2016年10月,MEPC就对船舶采用强制性MARPOL附则VI要求,要求船舶记录和报告其燃油消耗量。而自2019年1月1日起,这一要求更加严格。
 
  在每个日历年结束之后,不迟于下一年的3月31日,船舶必须向船旗国或RO报告上一日历年的燃油消耗量数据。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的第一个报告期的报告,应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提交。
 
  提交的数据经过核实后,船级社将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船舶发出燃油消耗合规的声明,这一合规声明在其签发的日历年和下一个日历年的前5个月内有效。
 
  当前,船东和航运企业必须要考虑收集燃油消耗数据的方法了。根据2016年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制定指南附录2中的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计划的样本形式,还必须在其SEEMP中包括第二部分,即数据收集计划应提交船级社批准。
 
  为了让船东和航运企业更好地了解他们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有关机构创建了“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信息图,该信息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提供了监测船舶和船队效率性能的方法,以及提高船舶性能的方案;第二部分提供了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用于收集所需数据的方法,以及船舶向船舶管理局或其正式授权的任何组织报告数据的过程。
 
  SEEMP的第一部分非常重要,它决定了船舶能源使用的当前状态和船舶能效的预期改进。因此,运营商应该投入足够的时间进行规划,以便制定最合适的计划。
 
  那么,要如何进行规划呢?该采取哪些措施呢?业界人士针对不同方给出了如下建议:
 
  针对特定船舶:有多种方式可以提高船舶效率,例如优化速度、调整路线和船体维护。然而,根据船舶的类型、所载货物、航行路线和其他因素的不同,每艘船舶提高效率的最佳措施也不同。
 
  针对公司:船舶运营能效的提升与多方有关,如船舶修理厂、船东、运营商、租船人或货主,IMO建议公司制定能源管理计划,用以有效管理船队。
 
  针对人力资源: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也非常关键,应该进行有效培训,将人力资源开发视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收集燃油数据(SEEMP II)?
 
  MARPOL附则VI第22.2条规定:
 
  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对于总吨位为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SEEMP应包括用于收集本附则第22A.1条所要求的数据方法说明以及将用于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数据
 
  SEEMP的第二部分。
 
  燃油消耗应包括所有燃油的消耗,收集燃油年消耗量数据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燃油舱交货单(BDN):此方法用于确定基于BDN的燃油使用年度总量。燃油交付后,BDN必须保留三年,数据收集计划应描述船舶如何操作BDN信息的总和并执行油罐读数。
 
  流量计:该方法通过使用流量计测量船上的燃油流量,并用以确定燃油消耗总量。如果流量计发生故障,则必须执行手动油箱读数或通过其他方法解决。数据收集计划应包含有关船舶流量计的信息、如何收集和汇总数据等,以及如何进行油罐读数。
 
  船上燃油舱监控:通过油箱读数进行燃油舱监控,如自动系统、探测和浸渍带,当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应当每天记录油箱的读数,每次加油时也应当对油箱进行读数。此外,船上还应当提供监测数据的摘要以及测量的燃油消耗量记录,包括校正记录,如密度、温度等。
 
  提交给IMO船舶燃油消耗的数据信息,应包括以下方面:
 
  IMO编号;
 
  涵盖日历年的期间;
 
  船舶技术特性(船型、总吨位、净吨位、载重吨位、主发动机和辅助发动机的功率输出);
 
  EEDI(如适用);
 
  冰级;
 
  按燃油类型计算的燃油消耗量(公吨)和用于收集燃油消耗数据的方法;
 
.  .....
 
  各方作了哪些努力?
 
  为确保遵守法规,一些航运机构或协会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帮助运营商:
 
  ClassNK:发布了'ClassNK MRV Portal IMO DCS',这是一个根据IMO DCS规定报告、监控和验证运输二氧化碳排放的软件;
 
  DNV GL:发布了一个报告和验证的在线工具,通过这个工具,运营商可以填写符合规定的信息;
 
  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应用程序“我的燃料消耗量”在IMO-DCS和欧盟MRV法规的各个步骤中使用数字化流程,通过该应用程序,运营商将能够在线提交他们的SEEMP,并下载合规确认书。
 
  EU MRV的规定?
 
  欧盟MRV流程早在2017年就已经启动,根据流程规定,船东必须在2017年8月底之前向监测人员提交监控计划以进行评估。
 
  MRV代表燃料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和船舶运输工作的监测、报告和验证,它是一个收集和公布的系统,用于比较和统计有关二氧化碳排放和船舶效率的数据。
 
  它适用于超过5000总吨位(GT)的船舶,从2018年1月1日起,不论船旗国或所有权国家在欧盟港口停靠,并为商业目的运输货物或乘客,欧盟MRV中的问责实体都是船舶本身。所以,这些船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制定自己的监测计划(MP)并评估;
 
  监测并报告其排放和活动数据;
 
  在提交给船旗国之前,确认排放报告是否经过核实;
 
  自2019年6月起需要准备好船舶贸易和经营许可资料。
 
  IMO DCS和EU MRV的差异?
 
  虽然欧盟和国际海事组织两个体系都致力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各自也有实现其目标的方案措施,但两者之间的规定和做法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比如IMO监测、报告和验证碳排放(CO2)的方法就与欧盟MRV的规定存在一些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
 
  ①欧盟MRV要求报告船上携带的实际货物,以及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国际海事组织仅要求报告所消耗的燃料;
 
  ②对于EU MRV,由航运公司进行计算并由认可的验证者进行验证,而对于国际海事组织,则要由主管部门核实计算结果;
 
  ③欧盟计划向公众开放这些信息,而国际海事组织的这些原始数据仅供内部和船旗国使用。

海运网免责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其他媒体,海运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页内容分享到:

相关新闻
0页 总计0条记录 首页 前一页 当前为第0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转到
我也评两句昵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