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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江阴港区12-3号、12-4号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获批

   2019-06-24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福建省福州港江阴港区12-3号、12-4号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获福州新区管委会批复。项目建设为3千吨级液体化工泊位2个,设计年通过能力80万吨,使用港口岸线长285米。

 
  根据福州新区发展要求,省政府于2016年将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审批(3000吨级以上泊位)等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至福州新区,福州新区管委会及时出台了承接实施方案经福州市政府印发。在我厅及省港航局积极指导和省福州港口局密切配合下,福州新区管委会完成首个水运工程项目岸线审批,为做好新区其它水运项目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提供了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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