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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2019-08-15   来源:中证网   

   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8月13日晚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辽宁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辽宁港口集团(大连港、营口港间接控股股东、锦州港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控的间接控股股东)1.1%股权无偿划转给招商局辽宁。本次划转后,招商局辽宁将持有辽宁港口集团51%的股权,大连港和营口港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招商局集团;而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仍为大连港投控,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据悉,2017年6月,招商局集团与辽宁省政府启动辽宁港口整合工作,通过建立辽宁港口统一运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为基础,招商局集团主导运营,开展央企、地方合作,发挥双方优势,全面提升辽宁港口的综合竞争力。
 
  2017年11月27日,辽宁港口整合平台——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招商局集团、辽宁省、大连市、营口市、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根据协议,招商局集团通过增资方式入股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并取得49.9%的股权。
 
  2018年11月29日,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更名及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正式变更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日,股权交割工作顺利完成。今年1月4日,辽宁港口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招商局集团董事长李建红在辽宁港口集团成立大会上曾表示,辽宁港口集团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振兴东北、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实际行动。招商局将与辽宁省一起,在整合全省港口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招商局集团在全球的港航资源和网络布局优势,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不断提升大连“立足辽宁、辐射东北亚、融入全世界”的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和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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