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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滞期费和滞留费不公平?美国FMC主动解决

   2019-10-08   来源:搜航   

   众所周知,如果货物滞留在港口会产生滞期费和滞留费,这些费用都是由海运托运人和收货人买单的,相信很多外贸货代都曾经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滞留费和滞期费一直都是备受争议的,虽说史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对于一些高额的滞留费,真是让人愤恨的同时也感到十分无奈。

 
  据搜航网最新获悉,9月初,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 公布一项关于促进港口滞期费和滞留费征收的公平性拟议规则!
 
  据悉,FMC是《美国航运法》(1984)的监管解释者,一个负责约束监管机构,促使行业有效执行工作的机构。《美国航运法》法案的两大支柱是非歧视法规和提供高效的运输系统,这次FMC主动拟议,相信航运业很快就会有好消息了!
 
  据悉,FMC发布了关于滞期费和货物扣留的公平相关拟议规则,广大民众将有机会在10月17日之前对此进行评论和意见反馈。
 
  媒体称,货运市场在追求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或更大的政治影响力时候,在制定规则时也应该征求市场民众的意见。
 
  滞期费和滞留费能让市场会变得更有效率吗?搞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想要明白什么是效率,什么是公平。效率是一个客观的术语,而公平则是一个主观的术语。就像情人眼里出西施。效率,简单地定义为给定数量或投入的美元价值的更多产出,可以标准化,更容易测量。另一方面,公平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衡量标准。
 
  目前,FMC认为滞期费和滞留费往往会给发货人和收货人带来不公平的成本或负担。从技术上讲,滞期费是指一个港口的进口集装箱被海运承运人从码头运出后,在码头堆场滞留的费用。而海运承运人作为海运提单的合法当事人,由港口收取托运人的滞期费。
 
  扣押,是指收货人在收到进口集装箱及其货物后,超过规定的期限,在港口将空集装箱交还船舶的,由海上承运人承担的费用。海运承运人(拥有集装箱)将向收货人收取滞期费。
 
  严重的交通拥堵阻碍了及时发货或提货。收货人(作为进口商)可能需要向货主提前陈述实际情况。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收货人不一定是提单人,如果进口商从国外购买货物并安排运输,那么他就同时成为发货人和收货人。
 
  FMC的这次拟议规则旨在推动滞期费和货物扣押的公平合理标准化发展。不可否认,这个过程是复杂的。因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优化的,在这个年头, 如果我们着眼于效率——也就是说,只为了保持集装箱安全稳妥运输而不顾其他声音和他人利益,那这样的发展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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