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由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辽宁省海事局、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等组成的国家验收组,对长兴岛港口岸海关监管区设施进行了验收。经过实地验收和听取汇报后,国家验收组同意包括集团长兴岛港以及长兴岛30万吨油品码头在内的四家港口相关企业对外开放。
本次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集团长兴岛区域各码头将正式对外开放,此举将进一步促进临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对提高长兴岛区域口岸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长兴岛港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依托港口主业,充分开发利用临港土地资源,致力于发展临港产业,逐步形成以港口业务为主体,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经营格局,努力为集团发展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