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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津港遭遇重污染天气,将对进出港区集疏运车辆做出严格限制!

   2019-11-22   来源:维运网   

   天津港11月20日发布紧急通知: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天津港从11月20日18时起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将对进出闸集装箱运输车辆做出严格限制!

 
  近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
 
  根据天津市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019年11月20日起天津市将出现重度污染。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9〕4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月20日18时起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根据天津港通知:
 
  (1)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单日单号、 双日双号通行。关于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持加盖公章的正本保函进行集、疏港。(2)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3)经集团安环部与市环保局,市港航局沟通,橙色预警响应期间,只允许使用国五柴油车单双号集疏港,国四以下车辆不允许运输。
 
  (4)不满足进场条件车辆,码头根据司机意愿在缓冲区等待或直接离场。
 
  广大外贸,货代、货运及拖车界朋友需特别关注,避免因为进出码头车辆不符合规定,导致你和货物堵在工厂和路上,有涉及天津港作业的货主货代朋友们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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