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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

   2020-07-03   来源:物流巴巴   

   7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8号公告,进一步放宽内销征税时限,由每月申报,调整为最长可按季度申报,而且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每个季度结束后15天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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