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报》12月17日报道,越工贸部12月16日公布,执行2020年9月8日越南与亚欧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协定承诺的大米关税配额分配,亚欧经济联盟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亚欧经济联盟各成员国进口越南大米配额的第110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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