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蓝网新闻 » 详细页面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收藏 关闭

交通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水路电煤抢运保障工作

   2008-02-04   来源:   

  2月2日,交通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电煤抢运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客运高峰回落的间隙期,打好电煤抢运攻坚战。

  具体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利用间隙期,集中一切力量抢运电煤,力争使电厂存煤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港口和航运企业要做到电煤来多少,就卸多少、运输多少;二是充分发挥港口电煤船舶运输“绿色通道”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电煤抢运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快船舶周转,确保运力充足,加快北方港口存煤向南方电厂分流;四是加强对电煤抢运的动态监控和监测,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保证信息共享、畅通。

  据统计,自1月26日至2月2日的8天时间,北方沿海的秦皇岛、黄骅、天津、京唐4个主要煤炭发运港抢运煤炭944万吨,日均抢煤118万吨,比1月26日抢运前日均增加8万吨,做到了到港煤炭来多少卸多少运输多少,此外,还动用130万吨港存煤炭发往南方电厂。

  从2月1日18时至2月2日18时,北方港口煤炭发运总量150万吨,到港煤炭总量131万吨,库存量1101万吨。其中,北方四港(天津港、黄骅港、京唐港、秦皇岛港)共计完成煤炭发运量134万吨,到港量116万吨,库存量985万吨。

  截至2月3日12时,南方三港(上海港、宁波港、广州港)煤炭库存共计232万吨,比前几日略有增加,但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主要由航运企业承运的华东、华南电厂电煤库存分别为51.9万吨、92.5万吨,按当天煤耗12.2万吨、9.8万吨计算,分别能使用4.3天、9.4天,可用天数仍低于华东7天和华南10天的警戒线。

  截至2月3日12时,在港作业、锚地煤船共计185艘,较2月1日略有增加,情况较正常。

本页内容分享到:

相关新闻
0页 总计0条记录 首页 前一页 当前为第1下一页 最后一页转到
我也评两句昵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