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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海并购案遭遇梗阻

   2008-03-14   来源:   

  始于2007年6月的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S*ST天海)的股权收购案,由于收购方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的是否“国有”性质导致职工安置问题至今未决,并购案一度搁浅。面对买家酝酿许久的海陆空“大物流”计划逐步浮出水面,天海公司员工则多次集中投诉,拒绝单边拟定的安置方案,认为公司向他们隐瞒出让过程,并诱导他们在没有看到协议的情况下签下“同意”二字。

  天海“国有门”回放

  “当我们知道的时候,天海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天海……”天海一位老员工无奈地对记者说,“我们原来是国有企业员工,一下子变成非国有企业员工,没有任何‘说法’,整个过程莫名其妙,以前的领导班子撤离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这样在仓促间被剥夺。”

  2007年12月,天海召开职工大会,全体职工也看到了《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一稿)》。而在此之前,并没有任何天海转让消息透露,此时,企业转让手续已经在天津审批通过,并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但由于没有《职工安置办法》而被国资委退回。

  同月5日至7日三天中公司共下发了4份不同的《安置方案》,内容含糊不清,双方因是否存在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问题发生争执,引发员工不满,百余名员工联名向国家相关部门投诉,局势一时陷入僵局。

  2007年12月12日上午9时,天海公司再次召开职工大会,工会主席要求“先表决通过再出安置办法”。在僵持状态下,该主席以“个人负法律责任”向员工保证称“本次转让系国有企业转让给国有企业,不涉及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问题。”并以记名投票形式微弱多数通过《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

  而12日当天,天海公司正式发布公告称,天津市政府同意天海集团将S*ST天海18408.852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14770.1043万股转让给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其中提到的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在2008年2月22日S*ST天海公告中更名为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大新华到底是谁?

  在未提前对职工进行通报情况下,天海集团悄然将S*ST天海卖给“大新华”,而在涉及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问题时,天海集团领导又承认“大新华”的国有属性,并在网站公告“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4770.1043万股份,于2008年2月20日过户至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安抚职工。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今年2月13日发布公告明确显示大新华物流为非国有股东,同样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那么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是否“国有”呢?根据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2月15日发布的一份函件显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界定为非国有股东,天海集团转让给大新华物流的天津海运14770.1043万股股份性质界定为社会法人股。但时至今日,天海集团仍旧认为大新华物流属于“国有”,因此不涉及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问题,拒绝给员工任何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争议其间“大新华”也一度称自己确属“国有”。

  原来的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就是“大新华物流”,其中海航集团旗下的美兰国际机场占据其51%的部分,其余股份则由扬子江快运等3家海航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瓜分,由此有人将之理解为收购S*ST天海的幕后买家就是海航集团。

  “海航集团收购天津海运志在必得。”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S*ST天海在去年年底就完成了股改方案,但由于海航集团的半路杀出而流产。分析人士指出,海航集团收购天海有两个目的,一是进入天津海运市场,二是为“大新华物流”寻找一个融资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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