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海事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烟台—大连“安全畅通文明”航线创建活动,烟台海事局与大连海事局协作制定了《烟连航线恶劣天气通报制度》,加强客滚船安全监管预防预控能力。
据介绍,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气象通报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烟连航线客滚船未来一个航次内风力超过7级(含7级)、高速客船未来一个航次内风力超过6级情况下,烟台、大连海事部门互相通报气象。天气通报制度实施后,烟台、大连海事部门能够更加及时地掌握烟连航线气象情况,便于跟踪该航线恶劣气象发展变化,提高对恶劣天气的预警预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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