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将IPO预先披露的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回复阶段。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负责人表示,将预先披露时间提前,有利于使拟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早地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项目质量,方便投资者尽早了解情况、更有效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更加公开透明。他还表示,预先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将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最终向注册制的过渡奠定基础。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作为市场化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预先披露制度使市场能够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提早了解质量,中国证监会将预先披露的具体时间进一步提前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