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台州港外沙港埠集装箱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合资经营台州港海门港区集装箱作业区。双方各占合资公司50%的股权。
合资范围包括2座5000吨级泊位、1座1000吨级泊位、后方9万平方米陆域和附属设施、设备等。公司成立后,将对原码头和后方堆场进行改建,力争在2012年底前,年集装箱吞吐量从目前的5万多标准箱增加到20万标准箱,将进一步完善宁波港的集装箱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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