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消息,两岸两会领导人近日签署海、空、邮政、食品安全协作等四大协议,其中在海运方面,经两岸获准通行的两岸资本权宜轮,在开放的港口,将可搭载两岸货、国际货和转口货等“三合一”揽货,不再受限制。
据报道,可以行驶两岸航线的条件有,两岸航商在两岸已注册的船舶,可进行客货运输;两岸资本并在香港已注册的船舶,以及当前已经从事境外航运中心、两岸三地航线、砂石运输的两岸资本权宜轮。两岸登记船舶自进入对方港口至出港期间,船舶悬挂公司旗,船艉及主桅暂不旗。未来两岸两会将磋商纳入更多的权宜轮。
至于搭载货物,将解除限制,所有开放的港口,获准通行的航商,统统可搭载两岸进出口货、国际货及转口货,航商将可“三合一”承揽货物,但外籍航商只能搭载国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