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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

   2009-01-08   来源:华尔街日报   

  中国财政部周四公布,对航空公司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这是中国为救助受油价大幅波动、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冲击而陷入困境的航空企业所采取的最新举动。

  根据财政部网站最新发布的通知,免征营业税的适用时间是2008月1月1月到2010年12月31日。

  这份标注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的通知称,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退还航空公司。

  去年油价的大幅波动,使得国内航空公司在承受成本压力后,又因航油套期保值业务而蒙受巨额损失。同时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航空公司业务萎缩。

  自去年12月25日起,中国大幅下调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降幅最高达75%。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航空企业的经营困难。

  目前中国政府正通过注资等方式为国内航空公司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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