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显示,将从4月10日起发行2009年第一期(简称09储蓄01)、第二期(简称09储蓄02)储蓄国债(电子式)。其中,09储蓄01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3.73%,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09储蓄02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5年,年利率为4.00%,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
上述两期国债发行期同为2009年4月10日至4月19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09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09储蓄01将于2012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09储蓄02将于2014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