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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可望放宽陆资投资岛内公建项目限制

   2009-12-19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陆资投资岛内公共建设项目可望放宽。据了解,陆资适用促参法投资岛内公共建设,台当局原只打算开放港埠、机场周边、观光休憩等三大类十一项细项,工程会日前启动的第二波检讨作业,包括高铁场站、道路、捷运站等十余项项目,都已纳入检讨开放清单,工程会透露,松绑项目将在两周内提交“经济部”。

  第一波审议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只有“交通部”提出的民用航空站及其设施、港埠及其设施,与观光游憩重大建设等三大类,可以适用促参法,也就是陆资可来台投资机场仓储、国际会议中心、过境旅馆、新商港区开发、风景区游乐设施等事项。

  不过,日前经“行政院”指示,工程会启动第二波陆资来台投资项目检讨机制,目前已有“交通部”、台北巿政府、“内政部”等提出计划开放项目,正由工程会汇整检讨。

  对外界质疑开放陆资来台,参与重大公共建设,恐影响岛内营造厂生存空间,“行政院”工程会主委范良琇指出,检讨开放项目,属于开放陆资拿钱来台“投资”部分,并非开放陆资来台承揽重大公共建设,并不会影响营造厂经营环境,且开放项目也必须符合“台湾优先,对人民有利”两大原则。

  虽然工程会不愿透露检讨内容,惟工程会官员透露,开放项目须符合不危及安全、陆资出资比例符合法令规范、开放后技术对台有利等原则。

  据悉,相关“部会”、地方政府提出的第二波开放检讨清单中,包括捷运站、高铁场站、道路等十余项,而工商团体如工商协进会等则是争取开放陆资投资台湾商办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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