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热点报道>> 更多 用“家”文化诠释“星级服务” 铁矿石旧局难破,如何走出 集装箱运输陷入“提价风波 80万保证金 “资质”与 NVOCC取消80万 运 航运业“物联”已不再遥远 中远船务:中国“蓝海战略 航运“物联网”:用信息化 海运费飙升吞噬出口企业利 2010中国航运物流十大 走在社会大道上的中产阶级 非常企业第一对话 远成物流:服务引领发展,信 “国八条”开启物流行业新纪 瞿宁:“享受在罗宾逊的工作 搭建荷中企业之间的彩虹桥 安特卫普港的中国选择 >> 更多非常企业 江苏大丰港:用区位打造亿吨 一个“匣子”引发的革命 魏建国:“后危机时代”的新 百年积淀 逆市东进 塔林港:亚洲与北欧的运输枢 >> 更多第一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