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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7号

2008年 05月 15日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聚酯长丝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8年5月2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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