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很多在网上买年货的网友发现,有些网店已经不接单了,理由是快递公司要放假了。而一些已经在网上买了东西的,则天天盼着包裹快些到,等得脖子都长了。最近一个多月,快递公司业务量比平时翻了一倍多,提前迎来“春运高峰期”,因为天气、人手等因素的制约,快递经常“迟到”。不止是“迟到”,我还碰到了一件快件损坏,投诉无门的事。如何应对快递业的“春运”?物件丢失、损坏了要怎么维权?
去年12月21日,我买了一件衣服送给妹妹,从福州市区寄快递到闽侯大学城。第二天,妹妹收到包裹时发现外包装破了一个小口子,打开一看,衣服也破了,于是拒签。接下来的20多天,除了接到快递公司的一个电话,对方口头答应赔偿,我再没得到任何说法。打快递公司的电话,也一直占线。直到昨天早上,我得到一个答复,快递公司表示愿意赔偿运费3倍的款项,也就是30元,而这件衣服买了93元。
从拒签包裹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拨打公司的电话,但始终占线。过了几天,快递公司主动打电话给我,询问拒签的原因,并承诺回去调查。又过了一个礼拜,快递公司又打电话给我,说可能是送货员损坏了包裹,公司会协调,让送货的分部给我相应的赔偿。
又过了一个多礼拜,我不但没收到赔偿,电话也再没接到一个。于是我搜索了该快递公司的网站,按照网站上提供的投诉电话一个一个打过去,全部占线。拨打其上海总部客服中心的电话,也一直占线。
昨天早上,我终于拨通了该快递公司的投诉电话。接线员说,由于我没有对物品保价,他们只能赔运费的3倍价钱给我,也就是30元钱。对方表示,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有保价的物品,损坏了赔偿3倍运费,丢失了赔偿5倍运费,这是最高限额。我不同意,衣服的价值是93元,通过讨价还价后,最后快递公司赔给我30元钱,把破损的衣服还给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我感到很愤怒。
快递公司的这个条款是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丢失或者损坏了东西就应该全额赔偿。如果收件时发现外包装破损严重,那说明是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拒收后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涉及到快递公司的纠纷,消费者都可以通过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和邮政局管理部门的网站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