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保证金 “资质”与“资金”间的博弈

[引言]四年前,中国船舶代理行业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中国无船承运人市场的健康、长久发展问题便更加受人关注。从那时起,由“80万元保证金”引发的问题在这几年里一直成为业界关注焦点。长期以来,提单、完税、保证金是目前我国无船承运人经营过程中讨论的三大热点问题,而在这三大热点中保证金的问题又首当其冲。

  保险制度是航运业与保险业联手促进国际航运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构建新的航运诚信体系,促进无船承运行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专家评论

无船承运业务责任保险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的推出,在现有无船承运市场准入“押金制度”的基础上,成功实行了方便企业选择的责任保险制度,这也是交通运输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扶持中小型无船承运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了航运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是唯一财务责任担保方式

  无船承运人交存保证金作为唯一的财务责任担保方式,受到当时历史条件限制。80万元作为非流动资金用于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对多数申请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资金压力。交通运输部一直想方设法完善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今年9月28日《关于试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的通知》发布,自11月1日起,无船承运人申请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可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责任保险,只需缴纳与80万元保证金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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