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中远海运旗下中远海控与上港集团、东方海外联合公布,前两者以总价63亿美元对后者发出全面现金收购要约,交易完成后,中远海控将持有东方海外90.1%的股权,上港集团持股9.9%。
据悉,此次收购近日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这意味着此项收购离完成又近了一步。
5月23日,东方海外副首席财务官Michael Fitzgerald表示,有望在6月30日完成交易,这笔交易的五个前提条件中,只有一个仍然悬而未决——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批准。
在海事金融的中国船舶金融与离岸高峰论坛的场外,Fitzgerald称还不确定何时公布这一决定,但他相信在未来五周内会得到证实。这将为中远航运收购东方海外铺平道路,OOIL控制东方海外集装箱业务,东方海外物流以及中国物业权益。
商务部批准东方海外和中远海运2017年7月7日联合发出的文件所载的五项先决条件中的第一项,剩下的四个前提条件已经满足,其中包括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过,于5月15日批准了该交易。
其他条件,例如欧盟委员会和美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批准,已于2017年达成。
Fitzgerald表示,美国财政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批准并不是合并的先决条件之一。相反,这是将分开谈判的问题之一。CFIUS包括司法、国防、国家商业和能源等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正基于对美国商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对OOIL-COSCO协议进行审查。
虽然审查的细节已经出现,但CFIUS对接管对加利福尼亚长滩港码头的影响表示担忧。
东方海外在2012年与长滩港签署了一项长达40年的集装箱码头租赁合同,覆盖中港开发项目。媒体报道称,CFIUS可能会推动处置这些码头利益以满足其担忧。
假设商务部批准并且进行合并,中远海运已承诺将东方海外独立经营。东方海外和中远海运将共同运营超过400艘船舶,总吞吐量超过260万T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