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舟山市经济逆势上扬,外贸进出口成绩尤为亮眼,港口经济贡献率日益上升。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落实国家及省政府降费减负政策,6月29日,舟山市相继出台减免货物港务费和降低马峙锚地受油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继续执行小微企业货物港务费减免政策;二是对业主码头经营企业,依企业自愿申请,可直接按规定费率的50%收取外贸货物港务费;三是对履行货物港务费代收义务的码头经营企业,执行外贸货物港务费征收奖励政策。奖励额按外贸货物港务费的收取额扣除缴纳各项税收后的50%进行返还;四是对进入马峙锚地的保税燃油加注船舶,降低引航费收费标准。
上述政策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