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出台系列港口收费优惠政策。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政策,舟山市今年预计可为港口航运企业减免货物港务费1.4亿元、减免马峙锚地引航费600万元,对助力各港口航运企业纾困、促进舟山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上半年,舟山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取得经济逆势上扬,其中外贸进出口成绩尤为亮眼,港口经济贡献率日益上升。统计显示,1至6月份舟山港域港口货物吞吐量累计完成2.84亿吨,同比增长7.09%。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达到9000.13万吨,同比增长15.27%;集装箱吞吐量82万TEU同比增20.26%。
“尽管上半年取得了不错的发展成绩,但是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市进一步扩大了降费减负力度。6月29日,市府办下发《关于减免货物港务费的通知》《关于降低马峙锚地受油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继续为港口航运企业纾困。
根据《关于减免货物港务费的通知》,舟山市调整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收货物港务费;对业主码头经营企业,依企业自愿申请,可直接按规定费率的50%收取外贸货物港务费;对履行货物港务费代收义务的码头经营企业,按外贸货物港务费的收取额扣除缴纳各项税收后的50%进行返还,返还款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维护。《关于降低马峙锚地受油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进入马峙锚地的保税燃油加注船舶,降低引航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