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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港航积极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2020-08-05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到2023年底,浙江全省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将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8大目标。

 
  为切实做好渣土水路中转处理过程中固废无倾倒,杭州交通港航执法队采取了诸多措施,保障中转过程的空气清新,河水清洁。
 
  一是要求码头做好防扬尘工作。不断深化码头扬尘防治检查,开展防扬尘督查,督促码头做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自身作业防扬尘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码头前沿,渣土由电挖机、传送带运到船上,并通过渣土辅助作业,将渣土均匀铺开在船舱,码头内设有喷淋设备、喷雾降尘设备及人工清扫,渣土码头作业前沿加设遮挡板,最大程度防止码头扬尘飞散,污染空气。
 
  二是做到运输船舶船舱全覆盖。持续加强对船舱覆盖情况的检查和宣教,确保船舶驶离码头时,渣土船舶通过使用封雨密材质的覆盖材料对船舱进行全覆盖,防止渣土扬尘污染。全覆盖颜色普遍采用绿色和蓝色,环保的同时也与运河景观相协调。
 
  三是确保运输车辆干净出场。加大对码头企业的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卸货"完成的工程车辆离开码头前,经过清洁区进行车辆冲洗后方可出场,有效防止车身上残留的渣土被带出场,污染路面环境。冲洗后的污水进行沉淀后,可重复利用。
 
  四是加强船舶生活污水上岸监管。根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百日行动”以及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相关工作要求,码头在完成生活污水、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基础上,安装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以及港口污染物接收告知牌,逐步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严格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物排放未如实记载等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检查教育,不断提升码头相关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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