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媒体8月26日报道,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相关报告,在毛里求斯东南海域触礁造成漏油事件的日本货船“若潮”号这样级别的散货船若造成环境污染,将受《国际散货船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管辖。这项公约规定了较低的责任财务上限,具体赔偿取决于船的大小或总吨位。因此“若潮”号对毛里求斯的经济损失和恢复环境的最高赔偿将不超过6517万美元(约合26亿毛里求斯卢比,人民币4.5亿元)。但如果“若潮”号是艘油轮,可按照《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提供公约成员国之一的毛里求斯高达2.86亿美元(约合114亿毛里求斯卢比,人民币19.7亿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