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营口港股份有限公司(600317,以下简称“营口港”)发布公告表示,为适应腹地经济发展,支持和落实东北“三大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营口港高质量协同发展,提升营口港集装箱运输地位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的经济和绿色优势,提升营口港在我国内贸集装箱南北干线运输系统中的地位,同时为解决集装箱泊位能力不足,适应营口港集装箱吞吐量发展的需要,部分缓解全港区集装箱专用泊位能力不足的矛盾,适应船舶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码头实际情况,营口港拟对59#、60#泊位按照停靠10万吨级船舶能力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