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爆出一桩中国航运界罕见的财务丑闻。据知情人士透露,中海集团驻韩国釜山公司的巨额运费收入及部分投资款,在春节前后查出被公司内部人非法截留转移。
目前已确认的抽逃资金总金额大约4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亿元),主要涉案人员中海集团韩国控股的财务部负责人兼审计李克江在逃。釜山公司为中海集团韩国控股公司下属企业,主营集装箱业务。知情人士透露,中海集团所有驻海外的财务体制是:控股公司掌控下属企业的全部财务和资金结算。
这已是中海集团近年来发生的第二桩“资金门”事件。2006年6月起,中海集团就曾将所获得的银行短期贷款近25亿人民币违规进行股票投资,在2007年被查出后,受到中国银监会通报批评,国务院国资委也在当年对公司予以降分处理的通报。
2008年4月1日,中海集团正式宣布成立集团风险控制和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总裁李绍德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目前,中海集团正在对近百家海外分公司和代理办事处进行大检查,主要针对资金往来,尤其是应收账款是否及时到账等日常运营资金流状况。
记者同时获悉,国务院国资委也对本案予以高度重视。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向包括中海集团、中远集团、五矿集团等多家在海外设有分公司的大型中央企业发出通报。
中国大型央企在如何监管海外分公司的财务安全上与国际大公司相比,仍然缺乏经验。在央企纷纷寻求走出去战略的同时,如何保障海外业务的顺利发展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