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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

   2008-06-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的全国第6个保税港区,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保税港区。这也是继今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广西对外开放合作的一面旗帜。

  建设以钦州保税港区为重点的保税物流体系,是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最重要的政策支持,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西的艰巨任务,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对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快广西发展的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对于增强区域综合吸引力和竞争力,对于推进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建设,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带动大西南和中南腹地的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复文件,钦州保税港区位于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港区范围为:北至金光工业园启动区,西至钦州港10万吨进港航道,东至大环作业区后方陆域,南至大榄坪南作业区。钦州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

  钦州保税港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块建成”的原则,分三期建设。第一期从2008年起全面开工建设,争取在2009年底封关运作。目前,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启动,保税港区一期工程3.6平方公里的吹沙填海已取得重大进展,预计在今年内完成,通往保税港区的2号公路已经通车。第二、三期的建设,将视保税港区的发展实际,适时实施。

  为加强钦州保税港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钦州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为组长,自治区副主席、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陈武,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牵头协调钦州保税港区建设有关工作。自治区北部湾办、钦州市人民政府等正围绕区党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协同规划编制部门进一步做好经济发展规模预测、明确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和具体布局,完善规划,并制定保税港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保税港区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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