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蓝网新闻 » 详细页面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收藏 关闭

台当局30日起开放人民币兑换

   2008-06-27   来源:新华网   

  为7月4日大陆游客来台观光,台“行政院会”今日通过“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从下周一(30日)起开放人民币双向兑换。

  据报道,此次决议通过,只要是“自然人”就可至台、澎、金、马的金融机构兑换人民币,但每人每次以人民币2万元为限。台“中央银行外汇局副局长” 林孙源表示,“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是以台“立法院”12日通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第92条作为依据,此“修正案”昨天已由马英九公布。

  林孙源强调,开放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可方便大陆游客来台旅游,避免人民币在岛内流通使用,也能有效将非“法”兑换行为纳入管理。

海运网免责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其他媒体,海运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页内容分享到:

相关新闻
0页 总计0条记录 首页 前一页 当前为第1下一页 最后一页转到
我也评两句昵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