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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体制酝酿新局

   2008-07-03   来源:财经网   

  目前,一份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研究机构正在制定各有侧重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将很快提交相关部门。但是对这两个方案,地方官员感到“不可思议”,并表示难以接受,显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新一轮财政博弈即将展开。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一直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改革的焦点是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问题。

  知名财税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对记者表示,经过多次的改革与调整,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断得到改善,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事务混乱、职责不清、上下错位、机构从上到下复制等问题 。

  贾康指出,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1994年改革的结果。它解决了中央的财政窘境,增强了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能力。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27738.99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4.1%;而承担诸多具体事务的地方本级收入则只有23565.04亿元,占全国的45.9% 。

  对此,专家指出,现今的分税制事权与财权没有科学统一,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导致中央和省市一级财政收入与县乡财政收入的差距越拉越大,县乡财政捉襟见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

  此外,由于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加大了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压力,分税制改革没有考虑到公共产品投入的需要,导致中国在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权利义务不对称现象。还使得地方政府在处理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的各种乱收费和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不力等现象的产生。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斌认为,应采取“中央少拿一点,直接留给地方多一点”的分税制调整方案, 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或者在保持中央和地方基本收支框架不变的情况下,中央通过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充实地方财力。

  张斌说,应当通过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关注缓解区域之间财力不均衡,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如果目前中央与地方收支的基本格局是合理的,那么从税制改革的角度来说,分税制的调整更应该使不同税种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更为合理。

  另据媒体报道,目前学术界关于分税制调整还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把增值税全部归中央,然后再对所得税等税种进行调整;另一种是把企业所得税全部归中央,增值税增加地方留成。

  不管有几种方案,由于财政体制改革,其支出涉及预算民主化、公共服务化、人大审查和监督,其收入关系到对政府权力约束、统一国家财政和国库、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等,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因此,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是未来中国改革的头等大事和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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