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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出台新一轮航运业扶持政策

   2008-07-09   来源:中国水运报   

  浙江舟山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扶持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加快该市蓬勃发展的航运业,从政策优惠上给航运业装上助推器。

  据了解,舟山市早在2004年11月就制订并出台了《关于鼓励航运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促进该市航运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市国内沿海运输船舶运力保有量从2004年底的131.22万载重吨发展到今年6月底为262.4万吨。但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该项政策中有的条款已经过时,有些比较优势正在削弱,吸引力逐渐下降。因而,出台新一轮航运业扶持政策势在必行,以推动全市航运业新一轮大发展。

  根据浙江省“港航强省”战略和舟山市“以港兴市、全面跨越”的总要求,该市新一轮扶持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正确引导和调控运力投向,将大力吸纳和引进国内外资金,加快壮大运力,优化航运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重点鼓励发展万吨级以上散货运输船舶,特别是油品、液化气、化学品和冷藏运输船舶;鼓励航运企业之间、航运企业和货主之间的联合,鼓励国内外企业和资本进入舟山航运市场,支持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中型航运企业和航运集团,培育航运龙头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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