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从3月27日至5月22日,已先后代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行26期地方政府债券,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1118亿元人民币。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0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截至5月22日,已发行的26期地方政府债券1118亿元中有1117.3亿元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余0.7亿元托管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其中新疆(一期)0.6亿元,安徽(一期)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