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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邮政代收货款业务须“提示验货”

   2010-03-16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3月14日,长春市消协、长春市邮政国际速递局联合发布代收货款业务实行“提示验货”等服务,以保障客户利益。

  一是要求送货服务人员将主动向消费者提示商品验货;二是将继续执行对涉及到由长春市邮政速递局所代收款的商品,在质保期限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而经营者不负有责任,经消协调查核实确认后,由邮政速递局直接承担服务责任,并负责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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