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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政策利好年内将出炉

   2010-05-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23日,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在2010中国仓储物流业合作发展论坛上透露,物流业振兴的6个专项规划最早将在今年内出台。

  去年3月,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的《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下称“《规划》”)正式颁布,但迄今尚没有实质性的细则出台。

  汪鸣表示,上述6个专项规划“大部分完成了初稿,有的甚至完成了几次讨论,争取在今年内面世”。而对整个物流业影响深远的营业税改革,“也基本有了眉目”。

  去年《规划》出台后,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3个部门和行业协会,组成了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明确了各个部委的分工和工作进度。

  其中,物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最广泛的关注,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都组织进行了多次调研。据汪鸣透露,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有望统一减按3%征收。

  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但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环节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各类业务税率不同,不仅有碍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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