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4个港区、建设12个作业区、设置13个旅游码头……这是日前召开的《马鞍山港总体规划(长江支流部分)》审查会上描绘的规划蓝图。
马鞍山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编制《马鞍山港总体规划》,并于2007年9月通过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政府的联合审批,正式颁布实施。规划编制期间,因考虑到马鞍山市境内长江支流航道等级较低,需大规模整治,建港基础条件普遍薄弱等因素,因此在《马鞍山港总体规划》中仅重点规划了马鞍山港长江干流段,并未将该市长江支流部分纳入规划范围。
随着2009年芜申运河开发工程的开工建设,建成后的芜申运河将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同时,将姑溪河、青山河由六级航道改造成三级航道的工程也已列入安徽省“十二五”水运建设计划。此外,随着皖江示范区建设和东向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积极开发利用该市丰富的支流岸线资源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因此编制该内河补充规划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