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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启动

   2012-08-08   来源:国际商报   

  8月1日,承运首批启运港退税货物运输任务的国内支线船舶分别从青岛前湾港、武汉阳逻港出发前往上海洋山港,由此,首批启运港退税政策在青岛、武汉至上海之间试点启动。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我国创新出口退税监管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将进一步提升上海洋山港国际枢纽港的地位。

  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行,标志着我国在探索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出口企业在青岛、武汉两地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是离开启运港发往洋山港中转至境外的,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出口货物离港即享退税的优惠政策可以大幅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缩短退税时间。

  在启运港退税试点前,不少出口企业为了能早些退税,往往选择国外港口如韩国釜山港等中转。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行,可以使上海更好发挥区位优势,吸引出口货物经洋山港中转,从而让洋山港和国内航运企业更为平等地参加国际竞争,对提升上海洋山港的国际枢纽港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国务院首次就启运港退税政策提出明确要求是2009年4月2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海关在第一时间内成立了启运港退税工作小组,三年来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上海海关对涉及海关业务的重点工作开展研究,起草了启运港退税海关监管操作细则,积极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施。6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船舶的通知》后,上海海关积极做好试点相关准备工作,加强对外政策宣讲,积极与企业就政策实施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设置启运港退税工作联络员,负责定期核查并反馈相关信息等,以保证试点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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