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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2011年第7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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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6月0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

                            相关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近日,台湾有关方面向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台湾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其生产的起云剂中违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并导致使用违法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的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受到污染。为保证大陆消费者健康、保障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

  二、自2011年6月1日起,对允许进口的上述台湾产品必须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报检,不能提供检验证明的暂停进口。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上述产品含邻苯二甲酸酯的,该产品不得进口,并暂停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进口。

  四、暂停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发布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