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税局获悉,根据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广州市国税局以2007年出口企业电子申报退税数据为基础进行估算,涉及升高退税率的出口企业将达1001户。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称,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以直接降低出口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有助于缓解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以及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保持我国外贸出口平稳较快发展。 据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按广州市去年出口企业电子申报退税企业数和退税额进行估算,这次调整涉及升高退税率的出口企业有1001户,出口金额近42亿美元,退(免)税金额30亿元,涉及调整的商品代码有1571个;涉及取消退税率调整的出口企业有56户,出口金额13453万美元,退税金额9141万元,涉及调整的商品代码有5个。 另据介绍,对2008年8月1日前已经签订出口合同且价格不能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