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计划到港上市的宁波港不断扩展发展腹地,台州港外沙港埠集装箱公司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合资经营台州港海门港区集装箱作业区。
根据协议,宁波港以货币出资,台州港外沙港埠集装箱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双方各占合资公司50%股权。合资经营范围包括2个5000吨级泊位、1个1000吨级泊位,后方9万平方米陆域、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外沙港埠集装箱公司拥有的台州兴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4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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